吉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楊洪波提起公訴
2021-06-08 18:44:43 點擊:
吉首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、局長、四級調(diào)研員楊洪波涉嫌單位受賄、貪污、挪用公款、受賄、虛假訴訟、串通投標罪一案,經(jīng)吉首市監(jiān)察委員會調(diào)查、吉首市公安局偵查終結,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。2021年6月7日,由吉首市人民檢察院向吉首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。
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,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洪波享有的訴訟權利,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,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。吉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:被告人楊洪波身為國家公職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;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,進行營利活動;索取、非法收受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;指使他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,妨害司法秩序;與其他投標人串通投標,損害國家利益,依法應當以單位受賄罪、貪污罪、挪用公款罪、受賄罪、虛假訴訟罪、串通投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來源:吉首檢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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